These areas experience the most earthquakes due to what lies beneath the surface.
翻译:因为地表下存在的物质,这类区域历程了最多的地震。
我的疑惑:
这里的most应该是many的最高级,表示数目最多之意,为何前面会有the?
目前是the most,原来就是the many, 为何many/most前面可以加定冠词the ?
这是错误吗?
假设有A,B,C,D四个区域,A区域发生过10次地震,B、C、D区域发生的地震次数分别是7次、5次和2次。那样四个区域的10 earthquakes,相对于另外三个 7 earthquakes,5 earthquakes 和 2 earthquakes 是最多的。你说四个区域中A区域的10 earthquakes是否特指的?(即当我用the most earthquakes, 你了解我说的是四个数目的哪一个。即这是特指的)。10,7,5,2 这四个数字中10是最多的,因而是特指的。the不可省略,不然意思就变了,不再是最高级,而成了大部分的意思了。而我举的例子中相对于总地震次数24次,A区域发生地震的次数是最多的,但不是大部分发生在A区域,由于不到总数的一半,不可以叫大部分。